铜陵市全域范围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安徽网铜陵消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2024年9月,铜陵市水利局启动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2024年12月,市级汇总一县三区划定成果,开展市级初审,形成划定成果报告,报送省厅并通过省级审核。

此次划定工作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以2023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综合考虑“三区三线”、耕地保护等因素,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咨询、细致复核完善,最终确定417个图斑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分布在枞阳县西北部和义安区东南部的山地及丘陵地区,涉及全市27个乡镇,总面积13467.08公顷,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48%。

下一步,铜陵市将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本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示,加强禁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应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依法管控、严格保护,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水土保持功能。(通讯员 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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