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铜陵消息 10月10日上午,铜陵市召开“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解读”为主题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医保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分别介绍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会议指出,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十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2024年2月,省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国家和省里一系列文件精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各救助管理部门出台了20份政策文件,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立起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针对不同类型困难家庭或人员提供有针对性、差异性的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同时,市民政局牵头编制了《铜陵市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汇编》和《铜陵市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口袋书》,加强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解读。
会议指出,低收入群体,有的面临基本生活问题,有的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所遭遇的困难程度、困难情形各不相同,需要进一步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分层分类提供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措施。分层是指把困难群众根据困难程度分成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第二个层次是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1.5倍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第三个层次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的家庭。分类是指对不同层次的对象分别采取不同的救助政策。对第一个层次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主要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对第二个层次和第三个层次,主要是做好其他专项救助。截至2024年9月底,民政部门认定城乡低保对象43009人、特困人员6093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8775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722人。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兜底保障职责,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要找准救助对象,通过“大数据+铁脚板”,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要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好的政策要把它落实好,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民政部门将联合各有关部门落细落实各项政策,让困难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要让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加大公示力度,同时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等不正之风整治,确保兜住底、兜好底、兜准底。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铜陵市城市低保标准已达到相关要求,农村低保标准已高于相关要求。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指导区间上限的,当年不作调整。因此,经民政、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今年该市低保标准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暂不调整。(余国章 黄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