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新闻网讯(张久愿 张瑶)记者3月12日从铜陵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安徽省医保局和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和《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要求,从今年起,铜陵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迎来调整,正式实施“一取消一提高”新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根据政策,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150元。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政策调整后主要变化体现在两点:一是取消了单次报销限额,以前在社区医院看普通门诊,每次最多报销25元,现在这个限制取消了。比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花了200元合规费用,现在能直接报销60%,也就是120元,比原来多报销95元。二是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现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基层医院看普通门诊,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从原来的55%涨到了60%,虽然数字看着变化不大,但配合取消单次限额的新规,全年150元的报销额度能更灵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