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新闻网—铜陵日报讯 日前从铜陵市红十字会获悉,3月1日起,《铜陵市现场救护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也是我省首部专门为现场救护制定的规章。
时间就是生命,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目击者往往为挽救生命带来希望。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呼吸心跳骤停发生率超过40/10万,由于在4至6分钟的黄金时间内得不到有效的现场救护,医疗抢救成功率不到1%,而目前“不会救、不便救、不敢救”的问题普遍存在。
为了鼓励和规范现场救护行为,提高现场救护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及时有效抢救伤病员,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铜陵市现场救护办法》应运而生。 该办法明确了对救护者权益上的保护,重点强调“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以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的社会风尚,解决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不敢扶、不敢救”的问题。
同时,加强现场救护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政务服务人员、学校教职工、安保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导游、公共交通业驾驶员和乘务员等特殊人群及社会公众的现场救护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现场救护能力,解决“不会救”的问题。此外,通过政府令形式强化急救设备配置规范化建设及信息化建设,逐步解决现场救护应急设备不足、急救不便的问题。(姜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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