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出台

铜陵新闻网讯(记者 路璐)记者从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适应新形势要求,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铜陵市日前出台《铜陵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与管理工作。

该规定在延续和整合原《铜陵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年修改)》和《铜陵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1年修改)》相关内容基础上,重点围绕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满足高品质生活住区需要、适应行业发展和地方实际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内容包括12章50节233条,旨在进一步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我市国土空间规划顺利实施。

在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面,该规定建立详细规划“单元+地块”管理模式,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中心城区单元划分。围绕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入库要求。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该规定对建设用地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城市更新管理、地下空间利用等方面分别作出要求,鼓励用地混合使用并支持零星用地开发。适度合理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尊重实际减小建筑间距。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旧厂区更新,鼓励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引导重点区域地下空间横向连通和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发展。在满足高品质生活住区需要方面,该规定聚焦建设用地管理、城市设计管理、城市更新管理、道路交通工程、容积率计算等方面,鼓励结合城市更新、城市微改造项目建设口袋公园以及开展立体生态住宅(第四代住宅)建设试点。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和社区配套。将原划分的四类区调整为三类区,优化中心城区停车分区。在适应行业发展和地方实际方面,该规定在道路交通工程中要求新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建。在市政公用工程中要求新增光伏发电站和新型储能设施规划建设。在防灾减灾工程中要求新增地质灾害防治、重大危险源灾害防治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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