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一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被罚

铜陵新闻网讯(记者 李莉)近日,铜官区城管执法局鹞山中队对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出2000元罚单,原因是其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工作职责。

据悉,铜官区城管执法局鹞山中队、鹞山社区对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放置于楼栋门前,未按照规定设置,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好职责,违反《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巡查人员随即与该小区物业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其询问情况,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数日后,对该小区进行“回头看”发现,垃圾分类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在完成取证等相关执法程序后,鹞山中队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作出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铜官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的目的是教育和警示,督促物业管理责任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和投放点精细化管理水平。下一步,将加大对辖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责任,抓好常态化管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


安徽网铜陵新闻相关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小区,垃圾,分类,官区,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