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新闻网讯(记者 姜蕊)近日,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从加强从业主体管理、规范经纪服务内容、规范经纪服务行为、规范信息发布、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等8个方面加以规定。对已备案经纪机构中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或参加行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发放统一样式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要主动佩戴信息卡,亮卡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经纪服务合同,实地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核对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权属证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应符合依法可售或可租、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房源位置、用途、面积等信息应当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致,不得隐瞒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应当使用《存量房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促成房屋交易后,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要加强对所属经纪从业人员网络行为的监督管理,对经纪从业人员运用微信、抖音、今日头条、微博、快手等网络传播平台发布的宣传信息,要加强内容审核和把关。
此外,《通知》还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实行经纪服务明码标价,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