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新闻网讯(路璐 刘然然)记者4月12日从铜陵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质量,铜陵市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据悉,铜陵市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1100元每人每月提高至1210元每人每月,集中养育儿童标准由1510元每人每月提高至1650元每人每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参照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新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全市共有散居孤儿58人、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83人、集中养育儿童18人,全部被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1至3月份,全市共发放孤儿生活救助资金151.924万元。
近年来,市民政局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制度,对新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核查,精准认定、及时审批,确保应保尽保。同时,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让孤困儿童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