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新闻网讯(吴健 姜蕊)3月7日下午,《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市综合服务中心举行。副市长汪发进对该条例进行解读。
据悉,《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采用地方立法形式,不设章节,共计二十九条,重点围绕我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该条例从管理范围、管理类别、审批程序、设施维护、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铜陵市加强排水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夯实了基础。
下一步,铜陵市将以贯彻落实该条例为契机,从广泛发动宣传、规范排水许可、强化动态监督、开展集中执法等方面入手,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水生态文明,推动城市生态宜居品质不断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