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铜陵消息 为推进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加快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铜政办〔2012〕110号)精神,依据《铜陵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标准(试行)》《关于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铜教基教〔2020〕4号)等文件要求,日前,铜陵市教体局对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市教体局要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供给。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通过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供支持,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各普惠性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办园,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创设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通讯员 徐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