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安徽网铜陵消息   近日,枞阳县枞阳镇一起因行政协议纠纷引起的行政案件在枞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通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积极参与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枞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应诉质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是建立出庭应诉提醒机制。县司法局深化府院联动,每月根据法院反馈的开庭信息,于开庭前5个工作日向行政机关制发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要求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要向县司法局书面说明原因。

二是强化主要负责人出庭质效。县司法局发挥行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要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对行政案件审理“三阶段跟进”,庭审前了解案情,分析纠纷根源;庭审时回应当事人关注,就被诉行政行为做好解释说理;庭审后会同人民法院做好判后答疑,大大提升了出庭应诉的实际效果。

三是严格落实督查通报。县司法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应诉案件败诉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督促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注重出庭效果,促进行政案件化解。

2025年1-6月份,全县行政机关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调解、撤诉结案19件,调撤率达47.5%。下一步,枞阳县司法局将持续推进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带头示范作用,着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通讯员 陆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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