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铜陵消息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多元纠纷+巡回审判”办案模式,枞阳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以巡回审判为纽带,推动高效便民服务走上新台阶。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横埠法庭将法庭搬进村里,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章某某与左某某(系章某某之妻)生育三个子女:章某一、章某二、章某三。现章某某与左某某因年老体弱多病,需要子女赡养,但三子女之间却互相推诿,拒绝履行对章某某与左某某两夫妻的赡养义务,为此章某某与左某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告夫妻双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开展巡回法庭审理该案件。在庭前承办法官将案件原被告双方及诉讼代理人邀坐到一起,进行细致调解。子女们开始都是大倒苦水,诉说着父母多年来的“偏心”,承办法官从道德、亲情、法律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指出“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如若坚持不赡养父母,恐涉嫌触碰法律红线”。在多重调解之下,解开了三子女对父母的“成见”,也“缝合”了兄弟姐妹间的缝隙。三子女答应一定好好赡养父母,让父母安享晚年生活,原被告双方重拾了亲情。
枞阳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坚持“下沉式”司法服务,不断发挥司法工作对社会治理的作用,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更强保障,将晦涩的法律条文化作人民群众的家常话,让司法服务的温度在春日中持续升温。(通讯员 胡锋 )